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质〔2011〕181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项目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推荐目录》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诚信体系完善,维护市场秩序,经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和省组织评审,现将2010年度评定为A级信用等级的检测机构纳入《2011年度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推荐目录》。现将《目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政府投资工程和重大、重要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任务,原则上从《目录》中选择检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工程是指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安排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文、教、卫、体、广播电视、科技、民政、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项目,政府各部门投资建设的办公楼、业务楼、培训中心等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道路、桥梁、供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重大、重要工程是指各地规模大、投资大、影响大,并被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名单的项目。对未列入《目录》的检测机构承接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检测任务的,要加大工程监督检查和抽测力度,确保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的质量。 二、加强《目录》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公布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凡列入目录的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一律清理出《目录》。
三、各检测机构要积极为社会提供优质检测服务,争创A级信用等级。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提供科学、公正、规范的检测服务。要进一步培育市场信誉,加大人才培养和积累,增强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附件:
1、2011年度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推荐目录(工程材料等类);
2、2011年度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推荐目录(地基基础类)。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 目录 通知 抄送: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