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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青海省建设厅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
2015-08-11 浏览(3778) |
自《实施纲要》颁布以来,青海省建设厅把构建具有建设行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除了在宏观上制定了《全省建设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实施意见》外,还制定了数十项具有行业特色的具体制度,并准备用两三年时间,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建设行业权力运行和市场监管的制度体系。 为使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工作中省建设厅注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与行业监管工作相结合。建设行业的监管工作涉及工程建设、城乡规划等诸多方面,青海省建设厅首先从制度建设相对薄弱的城乡规划、房地产和市政公用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在城乡规划监管方面,争取在2007年形成完善的城乡规划制度体系。抓紧完善城乡规划许可配套制度,建立城乡规划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全省房地产信用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严格执行项目手册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预售许可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建立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在市政公用市场监管方面,建立市政公用行业产权转让、特许经营招标、市场准入和清出、违规披露、合同监管、价格听证、特许经营备案、公众监督等制度。 二、与规范行业许可行为相结合。青海省建设厅根据具体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方便群众办事出发,制定了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如《青海省建设厅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青海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等12项制度。 三、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结合。在城镇房屋拆迁、城乡规划、工程质量、市政公用等方面,建设厅作出了许多规定,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这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办法和规章的出台,对顺利开展工作和保持社会稳定提供了保证。 四、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相结合。省建设厅在今年初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出台了《青海省建设厅机关首问负责制》、《青海省建设厅机关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还开通了“青海建设网”、“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等。建设厅还实行了服务质量意见反馈卡制度。通过行政效能监察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使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五、与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省建设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干部选拔方面的各项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财物监督管理制度。与制度建设和执行相衔接,建设厅形成了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 六、与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相结合。在前一阶段建设厅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们认真查找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建设厅率先制定和完善了党建工作配套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七、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相结合。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是反腐倡腐的重点,省建设厅结合建设行业工作的特点和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六项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不准领导干部擅自插手工程承发包交易,不准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不准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不准在企业或中介机构兼职领取报酬等与建设厅职能和监管工作相关的内容。 八、与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相结合。建设厅除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还根据具体的工作制定相关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青海省建设厅纪检组) 2005年11月3日《中国建设报》 200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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